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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诉讼离婚程序中,并无强制性的离婚冷静期要求。
2、离婚冷静期,又被称为离婚熟虑期,其主要含义是在尊重公民离婚自由权利的同时,为婚姻双方当事人提供一段时间来衡量与反思是否要走入离婚这一步。
具体来说,当婚姻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自愿离婚申请时,自该申请被接收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撤销离婚申请,从而终止登记离婚程序的进行。
在这段期限结束之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若未能按时申请,则将被视为已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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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