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真的很想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之间产生了离婚之念,以下方式可供选择:
首先,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解决,只要夫妻两人都心甘情愿,就能够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具体完成协议离婚的相关手续; 其次,倘若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让司法权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明确认定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离婚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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