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诉讼状怎么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载于女方提出的离婚诉状中,须明确列举男方与女方的生氏、性别等基础个人资料。
随后,明确陈述欲请求法官批准离婚之申请以及支持其诉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再者,详细列举能够证明男女双方婚姻感情已然破裂的证据及其来源,同时标明证人之姓名及居所信息。 最后,在诉状末端亲自签名,注明日期,并注明提请诉讼的法院名称。 然而,若女方确实无法自行撰写诉状,亦可选择直接向法院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法院将予以记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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