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对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作为当事人,您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一旦任何一方违反了离婚协议中的规定而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必须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以证明该离婚协议是合法和有效的,并且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当配偶中有一方未能遵守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可以选择将案件诉诸于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之后,当事人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对于涉及到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或者减少等方面的争议,当事人应该将未成年子女列为原告,同时让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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