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生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夫妻中有一方身患重疾,则对方有权提起离婚请求。
首先,当双方均能够对诸如离婚事宜、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关键性议题达成共同意愿时,那么他们可各自携带着身份证件、户口簿及结婚证书,同时还需提供离婚协议,前往婚姻登记处签订离婚登记手续,以达到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目的。 其次,若双方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那么希望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被告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在此过程中,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实际住所地并不一致,则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如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便会作出离婚判决。 最后,若在结婚前,某一方故意隐瞒了自身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那么另一方有权在婚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然而,若其中一方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则必须先行变更监护人,然后才能通过诉讼途径实现离婚的愿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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