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前往立案大厅,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核确认为符合立案条件者,将会予以立案受理。
如若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在同一地区,按照法律规定,应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女方需要前往男方所在地区提起诉讼。在提出离婚诉讼申请之际,必须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状(一式三份); (2)户口簿; (3)身份证件(包括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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