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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介休办离婚在哪里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倘若您与配偶仅有一份结婚证书遗失,可选择直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二人均需携带各自持有的结婚证书原件前往相关机构进行申请。
2.若您与配偶同时遗失了两本结婚证书,则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先行前往民政部门开具相应证明文件,然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将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所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为您办理离婚登记事宜。请注意,当事人必须对结婚证遗失情况做出详细且书面的解释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妥善保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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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