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时,若被告未能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出席庭审,审判庭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缺席判决。
2、对于原告而言,如其接到传票后,无合理原因而拒绝出庭,或未经法庭许可擅自离场,则可视为其主动撤销诉讼请求;若被告提出反诉,同样可适用缺席判决。 3、在被告方面,若其接到传票后,无合理原因而拒绝出庭,或未经法庭许可擅自离场,则可视为其放弃辩护权利,审判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缺席判决。 4、当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先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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