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没有证件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持有相关证书的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的办法:
1、倘若证件不慎遗失,当事人可向颁发证书的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2、如果从未办理过相关证件,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街区或社区组织提出办理证明的要求,随后凭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向法院递交书面离婚诉状。 同时,起诉应当满足几个基本的条件,包括原告为实际离婚的当事人、对方为确定无误的被告以及具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人民法院便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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