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破裂的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破裂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夫妻中有一方出现了出轨行为,并与他人存在着明显的重婚现象或是持续性的同居状况,这可以依靠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证实。 其次,假如夫妻中某一方有虐待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是参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经多次劝诫仍未改正的行为,则可通过其所涉及的照片以及相关报案记录等来证明上述事实。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在感情上出现矛盾后,已经持续至少两年时间实行分居生活,那么彼此签订的分居协议就能作为判定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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