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生活中,若其中一位伴侣患上了精神疾病,那么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最后能否顺利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视乎是否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倘若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某一方不幸患上精神疾病且长时间无法治愈,将被视为夫妻之间的情感已经出现裂痕,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经过调解后仍无结果,便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应依据具体情形做出判决并批准离婚请求。对于那些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伴侣,诉讼应尽可能在他们精神状态正常时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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