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不在一个区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前情况下,若两位当事人均处于异地状态,则无法直接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此类事宜。
倘若双方均已达成共识,决定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并不需要必须前往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只需在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即可完成整个流程。 然而,如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必须依法向被告住所地(此处的“住所地”特指其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指其实际居住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地点)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启动诉讼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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