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欲离异,尽管可以选择到异地办理离婚事宜,然而,其实现途径却仅限于通过提起诉讼这唯一手段来达到离婚目的。
详尽剖析如下: 首先,关于登记离婚方面,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允许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然而如若夫妻双方户口分离于不同城市地区,理论上对于另一方而言,这种情况可以勉强视作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双方若欲采用登记离婚方式解除婚约,唯一合法的操作方法便是携手返回任何一方拥有常住户籍的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其次,就起诉离婚而言,是允许异地提起诉讼的。 异地起诉离婚的详细分析如下: (1)假如某位配偶已离开其长久生活所在地面临一年以上,并且该方提出离婚诉讼,那么这场纠纷将由原告原籍地的法院负责审理管辖权; (2)倘若夫妻双方均已脱离原常驻地超过一年之久,任何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均应交由被告习惯性居住地的法院负责审理管辖权; (3)倘若无长期固定的安居之所,则须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法院负责审理管辖权。 经常居住地通常被理解为公民离开后能继续安定居住长达一年以上的场所。 而住所地则特指公民所属的户籍所在地; (4)在配偶一方在外居住尚未期满一年的特别情况下,另一方可在原婚姻登记地基点提起诉讼离婚并进入法律程序; (5)此外,鲜为人知的是,异地起诉离婚的合法流程包括了精心准备起诉状,收集整理所需诉讼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其证据,然后等待法院裁决是否受理此案。 待法院批准立案后,即会向被告发出起诉状副本,最后再安排开庭日期并进行法院调解,如调解不成,则法院将依法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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