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物质损害赔偿乃指现时可被视觉所感知到的损失,例如,诸如对责任方是否存在重婚行为进行调查的费用、提起离婚诉讼所需支付的相关诉讼费用以及为针对家庭暴力进行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应严格遵循实质损失赔偿原则,不得因赔偿金额超出实际损失而作出超额赔偿。 据此,衡量物质损害赔偿标准的核心要素便是实际损失数额。 鉴于具体损失额度需依据案件事实和具体情况予以判定,故,在此吁请广大公众切勿疏忽,务必妥善保管因责任方不当行为导致物质损失的相关凭证与证明材料,如收款收据、购货发票、医疗费用结算单等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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