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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再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人士重新步入婚姻殿堂时,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提交双方各自的户籍簿及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其次,申请人需向民政部门递交本人无配偶并与其它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的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明确声明;
第三,需提交3张近年拍摄、尺寸为2英寸、半身免冠且以红色作为背景的双人合照(如有不便,也可现场拍摄);
第四,离婚申请者还需提供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或由法院签发的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最后,若申请人选择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则需提供相应的体检报告(此项服务为自愿性质)。
对于已经经历过离婚程序的人士而言,他们还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供由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
因此,对于那些希望在离婚之后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们来说,他们必须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证书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必要材料,同时,是否需要提供婚检证明则取决于当地民政部门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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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