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有什么不良后果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假离婚”所涉及的法律后果如下:
在夫妻双方均为自愿离婚的前提下,若已完成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并取得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即解除其原有的婚姻关系。 在此情况下,男女任何一方将失去原本作为夫妻应享有的所有权利及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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