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刚一岁想离婚女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双方关于离婚存在分歧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可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手续的处理。
对于年龄尚不足两周岁的孩子来说,其监护权通常会被判处由母亲拥有较大的可能性。 当面临离婚这一问题时,主要分为以下两个类别: 第一类是协议离婚方式,即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均有权选择前往自身或另一方原先的户口登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具体的离婚程序办理; 第二类则是通过诉讼手段实现离婚目的,在此过程中,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对方法定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的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便对夫妻双方之间婚姻问题进行裁决和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在实践中长期居住资格的证明通常要求一年以上且有效的居住许可证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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