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接到法院电话后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下,若遭致对方提起离婚诉讼,通常作为被告的当事人会受到传票通知,从而进入诉讼程序。
此时,应对之策即是积极进行应诉。 假如您对离婚这一决定持反对态度,那么在正式的诉讼过程中务必大胆阐述对此的立场观点,同时尽可能向审理案件的法官提交充分有力的证明材料,以表明你们两人之间的情感基础尚未完全破裂,法官判决离婚的标准实际上便是你们夫妻情感是否已经确实破裂。 反之,如果您同意离婚,然而关于财产分配、债务分担或者子女抚养权及应付抚养费用等方面的内容与原告方存在争议,那么便需尽力收集和提供对己有利的证据资料,全力确保自身权益的最大化,倘若情形需求,还可寻求资深律师的协助,以便妥善处理这场棘手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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