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解除婚姻之民事调解协议中的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案件的立案受理日期和相关的诉讼进程信息; 其次,在事实部分通常会详细描述原被告的夫妻关系建立时间点,以及他们为何选择离婚、涉及到哪些子女抚养与财产分配之类的话题; 此外,还包括了案件中两位当事人——原告方和被告方的身份相关资料,例如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及现居住地址等等此类的简单基础信息; 最后就是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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