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事宜中,若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则应该采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一旦经过审查和论证后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对彼此的关系展开的调解未能取得明显效果时,法院通常会依据事实及法律依据各方面判断,作出准许离婚的审判决定; 其中,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夫妇双方因感情不合而长时间分居达两年之久的情况;存在配偶中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涉嫌重婚或与第三者同居;在家务处理中经常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对待另一半施加虐待、丢弃等恶劣行径;甚至染上了诸如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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