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妇双方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可依照以下具体流程办理:
首先,双方应就离婚事宜达成明确的共识,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亲身前往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然后,自婚姻事务执行机构收到离婚登记请求之日起计三十日内,如有一方当事人不愿离婚,其有权撤销该离婚登记申请。 当上述期限届满且经过三十日后,双方则需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否则将被视为已撤销了原有的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若经婚姻登记机关查实确认两人确属真实意愿离婚,同时双方已充分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的关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偿还等问题,则予以正式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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