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有离婚意愿,其有权自主决定进行诉讼离婚。
若男方表示反对,则双方将无法达成协议离婚,这时唯一的选择便是向相关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并提供充分有力的凭证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针对女方身怀六甲的特殊情况,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足以令人信服地证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否则人民法院将充分考量到宝宝的权益,可能会做出不准予离婚的裁定,这样一来女方也无法立即实现孕期离婚的诉求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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