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撰写言辞精确且格式规范的起诉书;
2.搜集并整理好诉讼所必需的各类证据; 3.把明确无误的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递交给具有合法权限的司法部门; 4.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是否接纳此项诉讼请求; 5.法院经过审慎考虑并审批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主体; 6.法院按照审理程序安排开庭的日期与时间,并且将正式的传唤文书发送给双方当事人; 7.庭审开始: 双方都有权选择聘任专业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代表自己进行诉讼(但通常情况下,离婚争议的当事人务必亲自出席庭审现场,如因极端特殊的原因无法亲自参加庭审,需向法庭提供是否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书面声明); 8.法院将根据原告诉求及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公正客观地对离婚事宜是否予以批准,及如何妥善处理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合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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