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强迫女方生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很遗憾z并非如此。
如果婚姻关系因为生育事宜发生了争执,是否应当判定两人离婚仍主要依据两者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出现无法挽回的裂痕作为评判标准,而不应仅仅根据对生育权利的侵害进行裁决。 从生物学角度来看,生育子女的妇女需要承担更深重的负担以及更高的风险。 这些风险不仅包括身体层面的,例如强烈的孕期反应、宫外孕、分娩时的危险等,同样也包含着心理方面的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第三十八条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可以告男方侵犯女方的生命健康权和生育子女自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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