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会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款所明确规定,在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的30日之内,倘若双方均坚定地意图解除婚姻关系,则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
换句话说,该法案赋予了夫妻双方一定时间段进行理性思考和抉择的权利,而其后的决策权则交由他们自主决断。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中所设定的30天期限本意正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能够冷静下来,对自身感情做出全面考量。 只要经此冷静期后确认仍然希望结束婚姻关系,法律并不对此予以干预或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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