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要起诉离婚须要分居证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事宜的诉讼案件中,通常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处于实质性分居状态的关键证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属分居协议了。 此种文书乃是夫妻双方对于实际分居状况及其相关事项(如财务债务负担及子女扶养责任)达成的明文规定,这无疑是最为直截了当地展现分居事实的有力凭证; 其次,租房合同即是另一项重要证据。 此类文件可以明确反映您的居住地址信息,进一步揭示出您身处外地的居住环境和时间周期; 再次,来自于小区物业或者居民委员会的证明亦可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此外,证人证言同样不容忽视。 亲朋好友往往是了解夫妻双方真实分居状态的核心人物,因此他们的证词也具备相当的说服力; 最后,若有任何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也是验证分居事实的有力手段。 无论是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进行沟通,还是通话录音,只要任何一方承认存在分居事实,皆可作为呈堂证供交付法庭审理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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