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不出庭能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若为被告方未出席法庭而导致缺席审判情况出现时,司法机关一般无法做出缺席判决。
此时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对被告方的传唤程序。 倘若经由两次传唤,被告方仍未能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而仍然拒绝出席法庭的情况下,法院将有权实施强制性拘传措施。 对拘传至庭的被告方,法庭将立即展开全面详尽的审理工作。 经审理,若证实被告方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且不能和好如初者,便可依法作出离婚判决;反之,若未能达到上述标准,则可能判令被告方与配偶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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