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会失败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的唯一裁判准则在法院裁决中并没有改变,即必须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
因此,起诉离婚失败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若被告夫妻双方感情未达到破裂程度;其次,如果原告在诉讼过程中缺乏能够证明他们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而此时被告又坚决表示反对离婚,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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