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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女方患有精神疾病,法律充分倘若女方因精神疾病而丧失了全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婚姻的唯一方式便是通过诉讼途径。
经过法院的深入细致的调解后,若发现双方的情感关系确实已经无法挽回至健康状态,那么法庭将准许离婚申请。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倘若女方为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其处于精神健全之际,两位当事人便有权选择以协商的形式解散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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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