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多久没同居可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依据法律规定,经过两年的分居期方可离婚,而这前提条件必须是由于情感不合导致的断绝交往,且务必达到整两周年之久。
同时,您需要向法官提交确凿的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的举证材料,只有在如此完备的条件下,法院才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的决定。 2.在一般性质的离婚案件提起过程中,关于分居期限的判定有其特定的衡量标准。 此标准自原告与其配偶两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共同生活之后的次日开始计算,直至原告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一日为止,这段期间需按照连续性的规则予以计算。 3.值得一提的是,如若在双方分居之后又进行了再次同居生活,那么该计算周期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生活结束之时起,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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