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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两地如何办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异地处理离婚事宜时,双方共同前往各自的常住户籍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若其中任何一方对于离婚事宜持有异议,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关于孩子的抚育、财产以及债务等方面存在未达成共识之处,那么仅能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向普通公民发起的民事诉讼,其监管权归属于被告的长期居住地的当地法院;而当被告的长期居住地与其住所地并不一致之时,则需要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负责审理此类案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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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