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流程及所需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啊,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首先,你得去法院提交个离婚申请,这申请书里得写明你和对方的个人信息、婚姻情况,还有为啥想离婚等等。然后,法院可能会让你们先试着调解,看看能不能和平解决。调解不行的话,就得上法庭了。在法庭上,法院会帮你们处理财产怎么分、孩子怎么养这些问题。最后,法院会根据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判决下来准予离婚,那离婚判决书就得出炉了。然后啊,你们就得按照判决书上的要求来,比如分财产、养孩子等。谁要是不听话,对方就可以申请法院来强制执行。这流程和材料啊,每个地方可能都有点不一样,所以最好还是找当地的律师或者法院问问清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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