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一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二次以上正式传唤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或者可以迳行缺席审理、判决。 3、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4、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6、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7、起诉离婚,法院要求对方应诉,但是对方不来应诉,法院会进行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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