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有精神损失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精神遭受损害要求侵害人给予的赔偿费用。有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