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失踪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方失踪,办理离婚可以通过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按照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应当公告一年,公告期届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民法典》规定异地离婚诉讼一方失踪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死亡,这样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失踪是不能够自动离婚的,只能起诉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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