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如下材料: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债务凭证、离婚起诉状等。且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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