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不知该怎么做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方式及手续:
(1)若协议离婚的,需要的手续有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 (2)若起诉离婚的,需要的手续有起草起诉状、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先行调解、进入审判程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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