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次起诉离婚首先需要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然后起诉方要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接下来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受理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最后,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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