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有没有必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大大减少了冲动夫妻之间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建立对防止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缓冲作用;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都可以反悔,导致协议离婚失败。客观来说,离婚成本增加,离婚不确定性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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