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先写离婚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
第二,准备离婚所需的证据。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两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第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第六,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 第七,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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