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都需要啥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起诉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1、起诉一方应当依法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包含的信息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对应的理由,还可以包含相关的法律依据; 2、写好起诉状之后,起诉方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者其他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这里所说的“法院”包括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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