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冷静期过了对方不来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到场的,则视为不同意离婚,需另行预约离婚登记。再次预约离婚登记,仍然需要冷静期。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在离婚登记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撤回方式: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民法典》规定离婚需要30天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起诉的流程具体如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起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应在7日内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若超过7日未缴纳相应诉讼费则视为撤诉。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21: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