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带哪些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需要携带的文件应分为情况。
协议离婚应当出具有关文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关系破裂、有利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证据。起诉和证据材料需要准备三份,向法院提交两份,并保留一份。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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