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后能申请过去的婚姻无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能。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能申请过去的婚姻无效。
离婚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能也没有必要申请过去的婚姻无效。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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