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不可以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前隐瞒、或者知道有精神病史的,婚后久治不不愈的,可以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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