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被撤销后如何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离婚协议被撤销后,不再具有效力,当事人不需要执行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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