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流程如下:1.申请。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 审查内容除对《民法典》第31条规定的离婚的条件认真地进行审查外,还须对当事人的收入、财产以及子女状况等进行纤细的调查与核实,以达到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自愿与公平,并对离婚当事人能否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进行有效的监督。 3.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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