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不是可以不同意调解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是一定会进行调解的,但是,是否同意调解以及能否达成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如果离婚的态度坚决,可以表达不同意和好的调解。如果对离婚双方均同意,但是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同意调解方案。如果法院经审理查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诉讼的案件,调解是必经的程序,但是当事人可以不同意调解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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