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行政程序。
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 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52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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