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自愿离婚要怎么操作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办理自愿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携带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2、当事人携带上述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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